爱情博爱论
作者:smile 日期:2009-4-19 0:44:00

 

爱情存不存在博爱呢?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由于爱情某些特有的行为,令爱情具有排他性,因此爱情不具有博爱的可能。这是我们通常的认识,但这个逻辑是否成立却不是显而易见的。
    爱情的确存在排他性,但是爱情的排他性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我们往往将爱情排他性理解为一个人付出、拥有一份爱情便阻碍了他得到另一个人的爱情的可能,或者说阻碍了他给予另一个人爱情的可能。但这更像对竞争性的理解:一个人对一份爱情的拥有对另一个人得到这份爱情的可能产生了影响。爱情的排他性应该是一份爱情可以阻止另一份爱情的诞生。这就很耐人寻味了。爱情的排他性带有如此大的主观性,以至于它并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对爱情排他性的正确理解虽然无法说明爱情是否具有博爱,但却可以说明爱情排他性并不能作为爱情没有博爱的充分条件。
    然而,爱情的竞争性依然存在,在我们通常的观念中,它正是我们论证爱情不可能存在博爱的最佳论证。很不幸的是,这个逻辑,至少在某个层面上,确实成立。爱情是一种情感与其衍生行为的结合体,它以爱为基础,也许能衍生出一系列的行为,比如性、责任、婚姻……这些行为中不少使爱情与友情、亲情存在本质区别,使得爱情具有了占有性、独一性,也就使得爱情不具有博爱的可能。一份爱情,难以容忍另一份爱情共存。
    这是一个很令人绝望的结论。这是否意味着曾经付出爱情的人(比如失恋的人、失去配偶的人、无法与所爱之人结合的人)在忘掉这份爱情(通常是不可能忘记的)之前不具有拥有另一份爱情的能力?
    显然不是。爱情的竞争性往往只是在行为层面上影响了爱情使其不具有博爱的可能。每个人也许只有一个另一半(这个另一半理应是爱情的一方),但每个人在不同的阶段都可能有不同的爱人,甚至在同一个阶段也有许多爱人,并可能成为一个人心中一个隐秘而柔软的存在。真正的爱情可以包容这些,因为它明白真爱是多么地难以忘怀!从这个层面上讲,爱情是可能具有博爱的。
    这似乎在为精神上的出轨找借口呢?这是不是说行为上的出轨爱情不能容忍,但精神上的出轨并无伤大雅?其实不是的,无论何种出轨,都是行为层面的,都是爱情所不能容忍的。因此,爱情可以包容一个人对另一份爱情的思念,却不能容忍一个人对另一份爱情心存幻想;爱情可以包容一个人对旧情人淡淡的牵挂,却无法容忍一个人都旧情人深深的思念。所以,令狐冲是有的,叶无道是没有的。愿意成为令狐冲(当然肯定没有人想)的人可以得到幸福,但想成为叶无道的人往往结局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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